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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届南华文化节之第二届“赢在南华”创业大赛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年11月03日 00:00 浏览:

第二十二届南华文化节之第二届“赢在南华”创业大赛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各系: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一线定位、博雅教育”办学理念,发挥校园文化的育人、塑人功能,展现积极向上、奋发成才的精神风貌,为增强我院学生的创业意识,掌握创业知识,提升创业技能,锻炼团队合作能力和自我展示能力,以先进文化凝聚和引领广大青年学生投身幸福广东和文化强省建设,加强高校间的交流与合作,促进大学生就业,为我校参加省市级创业竞赛做好准备,经研究,决定举办2015年南华文化节之第二届“赢在南华”创业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赛事组织

主办单位:第二十二届南华文化节组委会

承办单位:南华工商学院信息工程与商务管理学院

二、活动对象

南华工商学院全体学生

三、主题

践行核心价值观  共筑青春中国梦

四、比赛方式与时间

报名时间:10月30日至11月20日

比赛时间:11月27日(初赛),12月8日(决赛)

初赛时间为11月27日(初定)

决赛时间为12月8日(初定)

初赛方式:初赛时间为11月27日(初定),由各二级学院、系自愿组队报名参加,报名结束后将组织专业老师进行第一轮评分及筛选,筛选通过的团队即可参加决赛。

 决赛方式:决赛时间为12月8日(初定),每支参赛队伍派出一个主讲人以PPT形式讲解创业计划书,演讲时间为7分钟,现场回答评委老师的提问,时间为3分钟评委团根据进入决赛的10支团队的现场表现进行打分,评出相应等级并颁发奖金和奖状。(大赛评审决赛到现场观摩比赛的人员:入围决赛的小组成员)

五、参赛作品要求

1、以商业计划书评审、现场答辩等作为参赛项目的主要评价内容。

2、以学校为单位统一申报,以创业团队形式参赛,原则上每个团队人数不超过10人。

3、参加竞赛项目分为已创业与未创业两类,分为农林、畜牧、食品及相关产业;生物医药;化工技术和环境科学;信息技术和电子商务;材料;机械能源;文化创意和服务咨询等7个组别。实行分类、分组申报。

4、每人(每个团队)限报1项;每个参赛项目只可选择参加一项主体赛事,不得兼报。

六、参赛方式

1、本次创业大赛面向全院全体学生,各位组团参加(可跨专业,人数4-9,团队要有队伍名称及一名队长),并填好报名表(附后);

 2、各参赛小组须提前制作好创业计划书(小组可以自行邀请老师进行专业指导),并于2015年11月20日前将申报表(附件一)及创业计划书交给各班班长(要求同时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再由班长统一提交杨淑梅(联系电话13502237451)。(纸质版交教学楼302党团事务岗,电子版发送至759830630@qq.com ,邮件名格式:创业大赛+院系+队名+人数)

七、大赛注意事项

1.各参赛团队应注意报名及提交方案的时间,参赛作品不得抄袭,一经发现作假,将取消参赛资格;

2.参赛团队不得违反本次比赛的所有规章制度,如有发现将取消参赛资格;

3.如果对本次大赛有任何疑问可联系信商学院梁晓允老师和崔宁老师咨询,联系方式15017547727,13533672569.

八、大赛奖项设置

一等奖:一名   奖金600元 证书

二等奖:一名   奖金400元 证书

三等奖:一名   奖金300元 证书

优秀奖:三名   奖品+证书

最佳个人表现奖:一名   奖金200+证书

最佳创意奖:    一名   奖金200+证书

评分标准  

评价要素

参考标准

权重

赋分

创业机会分析

通过宏观、行业和竞争者的分析,运用专业的分析方法,得出了机会存在、机会的大小等结论

20

 

商业模式

表述要清晰简洁、重点突出、商业模式富有吸引力、符合逻辑和具备实际可行性和创新性。

20

 

团队组建

有效组建企业团队,团队优势互补、信念一直,有有效的激励措施。

10

 

企业融资

资金筹措方案可行、投资价值高、有效的规避风险措施、合理的投资退出方式。

10

 

营销和管理

市场定位明确,市场前景广阔,拥有优异的核心市场营销力,能获取持续竞争优势,并有可行的营销方案;有一支有效的管理团队,或具有相关经验和背景,能够有效地实施该项目。

10

 

财务管理

预估的经济效益好,财务报表清晰明了,各种数据具有较强证明力和说服力

10

 

创业计划书的写作

Word报告内容完整、格式正确、文字通顺、简洁清晰、逻辑明确

10

 

演讲效果

PPT简洁美观,演讲自信,表达清晰,有感染力,配合默契,时间控制良好

10

 

合计

100

 

 

 

                                 主办单位:第二十二届南华文化节组委会

承办单位:南华工商学院信息工程与商务管理学院

二零一五年十月三十日